投訴處置
為進一步規范旅客投訴管理工作,維護旅客的合法權益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《公共航空運輸旅客服務管理規定》《公共航空運輸旅客服務投訴管理辦法》等法律法規,制定本規范
一、投訴受理部門
客戶服務中心
二、投訴渠道
投訴渠道包括且不僅限于:電話:0571-96299-9、電子郵箱:zgk@hzairport.com 等。
三、投訴受理
投訴受理須符合《公共航空運輸旅客服務投訴管理辦法》規定。接收投訴后,投訴受理部門立即向投訴處理部門同步投訴信息;不符合投訴受理條件的,由投訴受理部門在核實情況后與投訴人取得聯系,告知不予受理及相關依據。
四、投訴處理
(一)現場處理投訴,執行快速處置程序,及時溝通處理。
(二)非現場處理投訴,由各部門指定投訴處置負責人進行處理,應在7個工作日內向投訴人作出處理結果。
五、統計分析與結果運用
做好統計分析,制定改進措施及期限進行整改,實現閉環管理。